生产设备租赁服务项目采购公告(二次)
时间:2025-04-23     来源:采购平台

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电商物流业务分公司生产设备租赁服务项目采购公告(二次)

1.采购条件

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电商物流业务分公司生产设备租赁服务项目,采购人为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电商物流业务分公司,采购代理为中招辰丰达招标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拟按公开比选方式组织二次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电商物流业务分公司生产设备租赁服务项目(二次)

2.2采购内容:电动叉车租赁、电动夹抱机租赁、洗地机租赁服务。具体商务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技术规范要求。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最高限价单价(元)

1

电动叉车(租赁)

3

3000/

2

电动夹抱机(租赁格力家电库使用)

3

4700/

3

电动夹抱机(租赁海信家电库使用)

3

4700/

4

洗地机(租赁)

2

1500/

2.3服务范围:山西省内各库区。

2.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经营范围与项目需求相适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供应商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承诺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3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代理机构评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3.5供应商与中国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6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投标人参加。

3.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且不得转包与分包。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潜在供应商请于2025年4月23日至2025年4月27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工作时间(北京时间),在山西省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亚日街7号环亚时代广场A座610室现场购买采购文件。

4.2供应商在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下述加盖公章资料的扫描件贰套: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人、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及授权人被授权人身份证;②营业执照。

4.3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5月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山西省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亚日街7号环亚时代广场B座12层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密封要求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电商物流业务分公司

地址:太原市小店区坞城南路139号

联系人:武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中招辰丰达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亚日街7号环亚时代广场A座610室

联系人:兰亚珍、程建、李庆红、李新民

电话/传真:0351-7770787     15834002008